战争,它无疑是极端残酷、是对人类自身伤害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但是战争并非无规则游戏,它也是有章可循的。国际间一系列战争法规的制定,目的正是在于对交战国在选择和使用进行战争的手段和方法上有所限制,谴责和禁止过于野蛮的行为。譬如关于俘虏,国际公约即有明文规定。
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粗暴地践踏了所有的战争规则和惯例,残酷地虐待和屠杀俘虏更成为他们战争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是年《海牙陆战公约》和年《日内瓦战俘公约》的签署国。他们当然知道公约中明确写着:“俘虏应受符合于人道的待遇和保证,特别是使其不受虐待和侮辱;俘虏的人格和名誉有被尊重的权利。俘虏所需的水、食物、衣服以及鞋袜,应得到充分供应;俘虏的劳动不应与作战行动有任何直接关系。更禁止一切残酷的处罚。”
日本人当然知道,和对一切非战斗人员一样,对放下武器的俘虏是应该予以保护,绝对不可杀戮的。
然而他们明知故犯。他们不仅虐待俘虏成为家常便饭,而且对俘虏要辱便辱,要打便打,要杀便杀。不仅士兵们任意屠杀俘虏,而且高级军官也怂恿他们这么做。
凡是被派到中国战场的日本军官,必须当众在上级军官面前,以其战刀砍杀中国俘虏,名曰“试新刀”,否则便不算合格的军官。而派到中国战场的新兵,需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训练,最后一个训练项目就以刺刀刺死一个活人,这个活人当然只能是俘虏或和平居民。
虐杀俘虏
侵华期间,日军在各地都设有长期或临时性的战俘集中营。人们被关押进来,无不受尽惨无人道的折磨和酷刑,极少有活着出去的。
太原有座战俘集中营,叫“工程队”,常年关押余人。囚室用芦苇席搭成,冬冷夏热,一个囚室囚禁几十至几百人,拥挤不堪、污浊难耐。俘虏每天只给两顿饭,顿顿都是掺了沙子的玉米粒、橡子面。
俘虏每天从事抬煤、开矿、筑路等苦役。青壮年还定期抽血,为日军提供血源。一次日军用俘虏练习刺杀。他们将俘虏分组绑在木桩上,嚎叫着端起刺刀猛刺俘虏的胸膛。仅这一次就屠杀了名战俘。
洛阳西工区有个俘虏收容所。日军旅团长上坂胜在新中国的法庭上供认:“我的部下第九中队在洛阳看管俘虏收容所的时候,给俘虏们吃人所不能吃的东西,有时完全不给东西吃、不给水喝。由于饥饿,很多人死掉了。而且又叫他们在修铁路以及其他劳役中受奴役。由于虐待和不能吃饱,很多人得病逐渐死亡了。对还没有死的人,说他们没有用处,就把他们活埋了,或者把他们扔到井里去。据我推测,大约有名左右的人死去了。
洛阳市公安局西工派出所的调查书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我们自年7月24日至28日,亲自参加了对埋在这里的死难者尸骨的发掘工作,结果起出了一部分尸体。在壕沟内有九处掩埋着尸体,发掘出头颅22个;在张法娃的土井里发掘出了大批尸骨和个头颅,共计发掘出头颅个。
此外,尚有六个大坑未挖,掩埋尸体在百人以上,小坑不计其数。张法娃的土井,按其本人所述和同村群众的证明,该井有五丈五尺深,井口长方形,长五尺宽四尺。我们发掘时由于天气炎热和井深处尸体的肌肉还未化掉,臭气难闻,不能呼吸而中止。
据张法娃讲,井内所盖的土层愈往下愈薄,而且是在尸骨堆积到将近半井时方开始加土掩盖。在我们的发掘过程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土井投入尸体至少在人以上。根据上述情况,日寇总共杀害我被俘人员及群众约在人以上。
面对如山铁证,上坂胜低下了曾经高昂的头颅。
日本兵用战俘练习刺杀
以战俘作活靶是日军的一种普遍行为。
曾任中将师团长的藤田茂交代:
“我年任联队长的时候,听到我的部下杀害一个抗日战士的事例。我主观认为这是完成侵略战争方面和战场教育方面最好的方法,就迫使部下这样做了。在泽州作战时,曾下达过杀害十九名俘虏的命令。以后我当旅团长和师团长的时候,为了增强部队战斗力,都强调了这个问题,推广了拿俘虏作刺靶的方法,以此作为教育和训练士兵的捷径。我的言论,助长了部下的残暴性。
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安达千代吉在被关押期间的供述中,详细述说了一次活靶刺杀练习,令人毛骨悚然。
他这样写道:
“高地上挖好了十一个深4尺、长6尺的坑,坑边集合了大约名士兵。大队长丸尾说:“今天让大家用活靶作一次刺杀练习,各中队选出有把握的人,接受安达准尉指挥。”我从各中队选出的士兵中,又挑出六个体格健壮的。我想这是一个显示准尉威严的极好机会,于是便从持枪直到刺杀的要领,高声讲解起来。
不一会儿,端着刺刀的士兵押着十一名抗日军俘虏爬上山坡来,他们双脚上都戴着粗粗的镣铐,脚腕已被磨得血肉模糊。这些人年纪大约在30到45岁之间,头发很长,脸色苍白,都已经在狱中经受了长期的折磨。但他们深陷的眼睛里的目光,紧闭的嘴唇,都燃烧着对日本侵略者愤怒和仇恨的烈火。
我从十一个俘虏中选出六人,让他们站到土坑前。丸尾命令开始后,我马上发出“刺杀”的口令。新兵“哇哇”地叫着,随着“呜”地一声哀叫,咕咚一下掉到坑里去了。我往坑里一看,只见寺田二等兵也在坑里,伏在抗日军的身上。
我立即大吼:“振作起来!你还算个日本的帝国军人吗?”
寺田站起来,面无人色,两腿直打哆嗦。
我又喊:“扔下比生命还重要的枪,有你这样的混蛋吗?”
寺田似乎刚刚醒悟过来,本能地抓住枪,但无论如何也拔不动。他更慌了,用脚踩住抗日军的身体,好不容易才拔出刺刀,从坑中爬了上来。他脸色苍白,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两腿不停地颤抖着。我下令解散,检查坑里的抗日军被刺杀的情况。一个、两个、三个,躺在地上呻吟着。
我说:“这些人还没有死呢?”于是提起军刀,对着他们的心脏部位刺了进去,鲜血咕嘟咕嘟地喷射出去。第四个和第五个也同样被刺刀刺进心脏杀掉了。
隔了一会儿,又开始由军官练习砍头。先让一名23岁左右的俘虏坐在坑前,丸尾问他:“你有什么要求吗?”
他抬起双眼说:“给我一支烟!”丸尾把正吸着的香烟递给他。一口、两口,死亡一秒一秒地接近着。周围一片寂静,连一声咳嗽都听不到。丸尾提着日本刀等在那里。青年面对死亡,泰然自若,一支烟迟迟吸不完。
丸尾等不及了,大喝一声:“别吸了!”说着便举起刀对准脖颈砍下去。只听“咔嚓”一声,刀停住了。原来刀砍在了后头部,缕缕鲜血从刀口流出,白骨露了出来。只见这青年站了起来,双目怒视着丸尾,浑身是血的形象,使丸尾不禁打了个趔趄。他再举刀用尽力气砍掉了头,鲜血喷出一尺多高,随后落在坑里。这时又让第二个俘虏坐在坑前。我刚看了大队长的失败有些犹豫,但又想如果成功了,队长也会对我另眼看待,别说是士兵,就是在军官面前,我也可以趾高气扬了。
我拔出刀摆好姿势运足了气,一声叫喊,手起刀落,脖颈被我砍掉了三分之二,头一下子垂在胸前。眼看着土坑被鲜血染红,我松了一口气心想:“无论怎么说,我这个准尉的面子总算保住了。其余的三个俘虏,也都被军官和下士官杀掉了。”
然后,卫生兵把尸体从坑里拖上来,扒光衣服,由军医切开上臂,一条胳膊被揪了下来,又进行了缝合练习。接着又切断左脚,再切断右脚。像白蜡一般的一只手臂,丢在旁边的草丛里。
幸存者的证言
最集中的一次把中国俘虏作为活靶对日本士兵进行练胆教育,是在太原市小东门外赛马场。
法庭上宣读的幸存者之一、解放后任中共蒙自地委书记的赵培宪的控诉书说:
我是从敌人的毒手里逃出来的,我被敌人捉去关在太原的俘虏营里。
在阴湿的地上,我们睡觉、吃饭、撒尿,像猪一样被看待。汗酸、屎尿臭,被火烧一样的太阳蒸发着,我们的肉体逐渐腐烂着,原来体弱的,不几天就病倒死了;身体较强的,也渐渐被折磨成一副骷髅的架子。
我们一天只给两碗稀米粥喝,米是多年前的沉米,生了虫子还掺进沙子,难以下咽。但是没办法也得硬着头皮吃,不吃就得饿死,吃了呢,这种稀米粥又不顶饿,一会儿肚子就又咕噜咕噜叫了。每顿给一碗稀粥,吃的过程中一旦洒出一点水或者一粒米,被看守发现就要被拽出去毒打一顿之后还要在太阳底下暴晒一天,并且一天不能吃饭。
那些因为被折磨失去劳动力的人,日本兵就把他医院。房间里除了用木板搭成的床以外没有任何医疗设备以及药品,被送进去的人不给看病也不给吃喝,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的。
在这一过程中被折磨死的人不计其数。每天都有好几辆马车专门运送尸体。有时候一天因为被虐待、毒打或者病死的人就有上百人。早晨起来的时候经常发现身边的人已经僵硬了,没有呼吸。在那里,每天晚上躺下之后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敌寇对国民党官兵和八路军通常是区别对待的。譬如俘虏中有的是国民党军官兵,有的是八路军、决死队的。敌人对国民党军的俘虏可以放出到河滩去给敌人洗血衣、抬水、修理机场,但对八路军俘虏则不然。敌寇深知八路军是最忠实于民族,而不会向敌人屈服的,所以见了八路军的俘虏时总是说:“八路军的脑子大大的坏的,打死了我的朋友,死拉死拉的!”
我们的同志成群结队地被抽出去,名义上说是修路,实际上是给敌人作了练习刺枪的“活肉靶子”。被当作肉靶子的之前有很多批人,年7月26日轮到了我们。下午三点半,“戊”字号80个俘虏被分为四批,从太原小东门向一个坟场的树林里走去。很快来了一百多个全副武装的日本士兵。
那些灭绝人性的日本士兵们,拿起刺刀对着双手被捆绑毫无反抗能力的同志们刺了过去。我们是英勇的革命战士,继承着八路军的光荣传统誓死不屈,在刺刀面前不绝地怒骂,高呼着“中国共产党万岁!抗战胜利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快到第三批了,我是第三批的第一个,站在最前面。敌人解下了第一批已经被杀害的同志身上的绳子,背捆了我的手,敌人踢着我,叫我跪下。
我想我不能像绵羊一样被宰割啊,应该在临死之前和他们斗争呀!第二批剩下的几个人由怒骂、呼喊变成呻吟无声地躺在血泊里了。
当敌人刺刀在刺杀之前的同志的时候,我趁机挣脱了绳索,背对着他们头也不回的拼命跑。由于屠杀地点树木的遮挡,敌人开枪并没有打中我,我侥幸地跑出来了,但我们许多同志却已被当成练习刺杀的活靶子牺牲在敌人的刺刀下了。
直接参与这一罪行的住冈义一供认,这次大屠杀共刺杀中国被俘人员余人。
刽子手住冈义一在法庭上是这样忏悔的:“我侵入中国后,失去良心,失去人性,妄想骑在中国人民的头上,作为自已安身立命的道路。在太原小东门外的赛马场,我参与了对多名俘虏进行大屠杀。我们把这些没有战斗力的俘虏及为了追求真理和自由的女学生们逮捕起来,剥去他们的衣服,把他们的双手反捆起来,作为对新兵的练胆教育,当作‘活人靶’加以杀害了。我违反了国际公约和人道主义原则,我成了战争犯罪人。我憎恨侵略战争和帝国主义,我也痛恨我自己犯下的侵略罪行。我要对我的罪行负责,我请求给我严厉的惩处。”
住冈义一虽然在法庭上做了忏悔,但他的双手已经沾满了中国人的鲜血,死难的同胞已经不可能再重生。作为后辈的我们又如何有资格去替那些死难的同胞们去原谅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