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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刀对刽子手来说快刀杀人也是一种功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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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快刀》,蒲松龄并没有写什么微言大义在里边,虽然也涉及到明末这个特殊的时代,涉及到了所谓的盗(古人所谓的盗多是指起义者),正如标题所显示的,作者所要表彰的,也正是在于刀之快。至于盗是不是该杀,有没有其他的背景,作者并不在意,或许是被有意的忽略了。作者在简要的介绍了济南多盗贼,各地官兵得有直接捕杀的权力的背景之后,直奔主题,“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窾”,将士兵的刀摆在了中心位置,而此刀的最大特点则是利、快。那么,如何来向读者证明此刀之利、之快呢?刀的作用主要是用来斩杀的,所以作者蒲松龄就以一个用此刀杀人的例子来作证明。

某日抓捕到十余名盗贼,直接押到刑场上去行刑。杀头本就是痛苦的事情,如果出现了一刀不能毙命的情况,受刑人遭受的痛苦无疑会更大,所以此时自知不能免于一死的盗贼只求能够死得痛快一些,起码盗贼中的其中一个是这么想的,而且他还认识这个拥有快刀的士兵,于是便央求这位士兵来对其行刑,士兵还真的答应了。接下来的行刑,看蒲松龄是如何描写的:

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豁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寥寥数语,简直是电影的蒙太奇手法,将此刀之快、之利形容得形神备至。杀人的场面本来是血腥的,残酷的,可是,这里几乎让人忘记了杀人者和被杀者,而将注意点集中到了一把快刀上边。这并不是鲁迅笔下的麻木不仁,而是蒲松龄作者奇巧的文笔所达到的移情的作用。仅由此点就不能不承认,这篇短文乃是一篇甚见神采的小品。

说到快刀,想起郭德纲相声里一个妙极的比喻来:吐字不清,如钝刀杀人。钝刀杀人,一刀杀不死,被杀的临死再糟一番罪,行刑的也是作孽;快刀杀人,干脆利落,也算功德,就是视死如归的人所说的“给老子来个痛快”。相声里就引用了《聊斋》此文的结尾:这一刀下去,这脑袋,骨碌碌骨碌到那边去了,脑袋说话:“好快的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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