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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之刑太监刘瑾被割3357刀石达开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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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二年(公元年)6月27日,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在成都被处死,用的是凌迟之刑。

石达开在刑场上的表现,震惊了在场的清朝官员。

当时,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对面对绑在木桩上。

刽子手首先对曾仕和开刀,一刀下去,曾便痛得大叫起来。石达开对曾仕和的表现极为不满,训斥道:“为什么不能忍受这须臾时间?”

曾仕和听闻此言,便咬紧牙关,不再喊叫。

而石达开本人,则被割数百刀,至死未发出一声。

在场人员无不为石达开的胆气所折服。

四川布政使刘蓉事后在给道光的奏折中写道:

“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是中国古代的酷刑,俗称脔割、剐、寸磔,民间俗称千刀万剐。

凌迟原名“陵迟”,本义指丘陵之势逐渐减缓。语出《荀子·宥坐》:

“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

后世取其减缓之义,作为刑罚的名称,意指让死囚慢慢死去。

凌迟之刑的雏形在南北朝时期就已出现。比如北齐文宣帝经常在杀人时采用“轻刀脔割”的方式,侯景杀人时则往往先砍手足,再割耳鼻等。

五代之时,凌迟作为正式刑罚进入法典。

北宋建立后,为纠正五代弊政,下令禁止凌迟。

宋真宗时期,朝廷中接二连三的有人请求将捕获的盗贼处以凌迟,但都被真宗否决。

宋仁宗上位后,大概是由于阶级矛盾开始抬头,治安形势有所败坏,便同意对个别罪大恶极的囚犯处以凌迟。

于是,凌迟之刑被恢复,一直延续到清末。

凌迟到底要割几刀,其实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只流传着8刀、24刀、36刀、72刀、刀等说法。

正是因为刀数没有定数,所以为刽子手敲诈勒索提供了方便,如果死囚能够交足钱财,那么刽子手行刑时便先刺心,否则,四肢割完人还不死。

明清时期,凌迟的刀数越来越多,相应地,行刑时间也越来越长,有的甚至可以割好几天。

明武宗时期,大太监刘瑾因谋反被处凌迟,据说整整割了三天,共刀。

一代名将袁崇焕被崇祯逮捕下狱后,最终也是被处于凌迟。

袁崇焕的行刑过程极为惨烈。

事前,为便于割肉,行刑人员将袁崇焕用渔网捆绑全身,使肉从网眼中突出,此行刑方式称为鱼鳞剐。

袁崇焕被割多刀,身上皮肉被割尽,但仍未死,口中虽然发不出声,但心肺间仍不时发出哀号。

可以说,袁崇焕真的是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才死去。

尤为悲哀的是,围观的群众大骂袁崇焕是汉奸,还争相吃他的肉。

清代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凌迟之刑的集大成者。

据有关文献记载,清代的凌迟之刑刀数有刀和刀之区别,而且行刑时间明确规定为三天。

由于刀数太多,很多死囚往往挨不到指定刀数便连惊带吓地死去了。

鸦片的出现,为清朝统治者提供了解决方案。

为防止死囚在行刑时半途死去,在行刑前往往灌以大量鸦片进行麻醉,所以,很多死囚在临刑时都已神志不清,精神恍惚。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年),大臣沈家本等人上奏,请求废除各类酷刑,死刑仅保留斩首。后来,《大清新刑律》中明确规定死刑一般为绞刑,但谋反等罪仍使用斩首。

至此,包括车裂、凌迟之类的死刑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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