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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25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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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中国历史,酷刑的发明和传承,一路伴随着帝王治人治国。

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这么解释“刑,不上大夫”,即:士大夫的气节不可辱。中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虽有享受的“特权”,但《礼记·曲礼》中也记载了:“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管在不在君侧,都应公正对待。

在古代,帝王(含君主、皇帝、国王、诸侯王)和贵族的权威至高无上,对犯罪的惩罚也极其简单,大约只有两种:处死和奴役。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第一种:处死。

那要怎么处死呢?

仅典籍“收录在案”的处死之刑就不下几十种,而“凌迟之刑”可以说是其中“最毫无人性”的刑罚,人活着的时候一刀一刀割其肉,让犯人在痛苦之中慢慢死去。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死于凌迟的人,有记载的不下千人,以至于,有人说泼妇骂人嘴里的“挨千刀的”,就指的是凌迟之刑。

都说武则天时代酷吏最多,可实际上却是明朝,这个时代创下了酷刑数量之最。据说,当时的官员会将衣带浸染上“鸩血”,一旦被“抓捕”,立刻就将衣带含在口中,宁愿一死也不愿意遭受酷刑的折磨。在《瑞严公年谱》中,就记载了明末崇祯年间的进士郑鄤被凌迟的事情。

年8月26日一大早,西市(如今北京西四)搭起了一座棚子,郑鄤坐在一只大箩筐里被放在了牌楼下。围观的人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连附近的屋顶上都爬满的人。大家窃窃私语,圣旨说的什么内容,大家都没有听清楚,只听到最后一句:“照律应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话音刚落,刽子手就大声附和,围观的群众被当时的阵势吓坏了。于是,三声炮响后,行刑正式开始。人潮涌动,大家都想看“剐人”是如何做的。但奈何人太多,过了很久,一端挂有东西的绳子被拉高,原来是人的“肝和肺”,这应是表明行刑过程基本结束了,肉已经被割没了。

过了一会儿,杆子上又吊起了一颗脑袋。接着,躯体也被悬挂起来。当时的场景是躯体的背部面向大家,一条条肌肉依旧“挂”在身上。此时,整个过程正式结束,有校尉专门负责向皇帝报告。之后,郑鄤的肉则被当成疮疖药的“原料”售卖。

“凌迟”是官定的“死刑”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残忍”的刑法,虽没有被收编,却被多次使用,其中一个就是“活剥人皮”。六朝以前只限于“剥脸皮”,后来进化成了“剥全身皮”。尤其到了明朝,“剥人皮”的手段被用到了极致。

《草木子余录》说,朱元璋痛恨官吏贪污,一旦有人举报官员贪污超过60两白银以上,就会被判处死刑。不但要割脑袋示众,还会剥下他的皮,在皮里填充上草,放在衙门的旁边,告诫大家不要“以身试法”。所以,明朝时期的衙门附近都会建一座厅堂,平日祭祀土地神,若要执行该刑法,就会在这里进行,从而得名“皮场庙”。

当年,魏忠贤就喜欢“剥人皮”,《幸存录》说了一个故事。

一天,五个人在旅店里喝酒,其中一姓徐的人说:“魏忠贤很快就要下台了,他做的坏事太多了。”其他人都很害怕,不是不开口就是劝他少说两句。但是,这位姓徐的居然大声嚷嚷:“我有什么好怕的,他再作恶多端,还能剥了我的皮不成?”哪曾想,这五个人当晚就被带到了衙门。当时,魏忠贤看着他们,冷冷地说道:“你们就看看我能不能剥了他的皮?”

于是,魏忠贤就让人将融化的沥青浇在徐姓人身上,待沥青冷却凝固后用锤子一敲,连沥青带皮齐齐剥落。

那么,还有比剥皮更甚的刑法吗?

有,“上油锅煎”。

在项羽和刘邦斗得不可开交时,就扬言要煮了刘邦的父亲。当时,刘邦听了无所谓,还说:“你我都是兄弟,我爹就是你爹,你要真煮了我爹就分我一杯羹。”听后,项羽肺都要炸了,还好在项伯的及时劝阻下,才没有酿成“惨案”。

不过,却有人没躲过此厄运。

朱棣篡权,建文帝的旧部大将铁铉不愿意归降,后被擒获。《明史演义》记载,他见朱棣时背对一言不发,于是,朱棣再三强迫,见铁铉依旧没有服软,就让人割下他的耳鼻煮熟后,硬塞到他口中,并问道:“好吃吗?”

对此,铁铉大声回答:“忠臣孝子的肉怎能不好吃?”听后,朱棣很是恼怒,便让人“寸磔”(磔刑是古代一种酷刑,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一直到死铁铉都骂声不断。当然,这并没有结束,铁铉的尸体还被“烹”,一直到最后尸身依旧“反立”。

过山龙本是一种植物,又名羊葡萄蔓、草葡萄、茜草、地血、染绯、风车草。锡蛇本是一种动物,算是银蛇的一个别名,中医用为解毒药。但是,在李伯元的《活地狱》和谢肇浙的《文海披沙》的记载中,“过山龙”跟“锡蛇”就成了一种的刑罚。不过,到了清朝,这种刑法改进了些。

“过山龙”跟“锡蛇”其实是一种刑罚,说是把犯人赤裸了,用管子绕在腰间,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那头淌出来,不可间断......

甚至,在中国古代,连“宫刑”都会连坐,这也算是一种创造了。赵高为何会入宫成了宦官?他就是“宫刑”的牺牲品。当时,母亲改嫁生下赵高,但按照当时的法律,他不但继承了另一个人的姓,还“继承”了“宫刑”,这难道是要让此人绝后,还是纯粹的一种变态惩罚?现今已经不得而知了。

那么,宫刑之后,太监的“命根”又流落何方了呢?明、清两朝有专门的“太监工厂”,顾名思义,就是“制造太监”。当时,太监被割下的“宝贝儿”,可是会被好好保管的。一旦某人得到重用,就会拿出来“呈验”。据说,太监死前会被“还原”,以求来世重新做人。

除此之外,“杖刑”也是一种古老的刑法,即:打屁股。这种刑罚虽不要命,但却极其常见。

为何会选择这个部位?

有两种说法:

一种认为,此处“脂肪”多,挨几下板子不会伤其根本;

另一种认为,“露肉”在古时比掉脑袋还要伤自尊。

自古以来,中国人将“脸面”看得最重,在大众广庭之下脱了裤子,那才是真正“要命”的事。

大概是“杖刑”比较普及,连治疗方法都被记录在册,清代的白话短篇拟话本小说集《娱目醒心编》中就详细记载了“取活羊的腿肉填补。”而《老太监的回忆》记载,清朝后宫几乎每日“打声”不断,为了保护自己的臀部,大家都会在屁股上绑一块橡皮,名曰“宝贝”。

其实,有受刑者,就有行刑者,以及观众。

就拿“杖刑”来说,行“杖刑”虽不是什么正当职业,但绝对是一门手艺活。有时看着皮开肉绽,却没有伤到筋骨;有时只见表皮伤,内里却非常严重。这样一来,就催生了灰色利益链。花钱者买个平安,得钱者既能完成任务,还能卖个人情。《狱中杂记》记载了一则真实案例,三位犯人同样的杖刑,送钱最少的养了一个月,送钱最多的当天晚上就能下地走路了。

当然,惩罚主要是做给人看的,没有了观众就失去了意义。

但对于“杖刑”来说,更多的人得到的却是心灵上一种“扭曲”的快感,一听说有打板子,很多人就会去县衙,尤其听说被打者是“妇人”,大家更会莫名的兴奋。

《右台仙馆笔记》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一女子和他人通奸,还不知悔改,几番教育下来,依旧如故。最后,官府抓到二人,脱去女子的衣服打板子。据说,当时围观者有上千人,行刑完毕后,该父母用自己的衣服替女儿遮体。结果,这些观众夺去衣服,让其裸体回家。

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心理呢?

南宋期间,由于军队执行严厉的“笞捶”,结果招不到人。于是,政府就颁布了新的条例,以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只要从军五年就可以升迁。这么好的升职条件,居然还招不到人。其实,对于武举人来说,升迁事小,面子事大,当众挨板子太伤自尊了。

后来,面对强敌军队无人可用,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打板子误国”?

当然,其中也不乏“心软”之人。

郑板桥任职山东潍县县令,不忍打人家臀部改打后背。为此,他还书信中解释:“笞臀,实属不通之极。”接着,郑板桥还说,人身上这么多部位,为何非要打屁股?我看见受刑者的“美臀”,“细肌丰肉”,就如“肥鹅之股”,一棒子下去太煞风景了。我实在不忍心,也不知当初制定这条刑律的人,是不是和臀部有仇,非要打人臀部,其它地方不可以吗?所以,我就将它改为了“鞭背”。

可见,郑板桥先生,实乃有趣之人。以美化“臀部”来表达自己的“人性关怀”,还为自己的“人情味”“辩解”一番,足以见其“豁达”的性情,这一点足矣让人敬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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