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是一种非正常的惩罚手段,指的是通过对人的身体或身体的特殊部位的摧残,使受刑人感到痛苦、死亡或人格丧失尊严来达到惩戒目的的刑罚。尤其在中国古代实施的实施的酷刑之多,手段的之残忍令人咂舌。
酷刑归根到底是一种“人治”的体现,是古代帝王和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实施的对老百姓惨无人道的刑罚。我们今天来盘点一下那些惨无人道的酷刑。
肉刑
肉刑制度源远流长,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刑罚就是“肉刑”。肉刑主要包括劓yi(割鼻子),刖yue(斩足),宫(残害生殖器),墨(面部涂黑刻字),笞chi杖(打板子),我接下来着重介绍一下比较残忍的劓和宫。
劓(yì,音义)。即割掉鼻子。鼻子是人呼吸和辨别香臭的重要器官,而且也是面部形象的重要标志。西周时期成为法定的刑罚,失去鼻子就基本失去嗅觉,并且外貌可以让人直接分别你曾经犯下过罪行,可以说伤害是不断延续的。
宫,即宫刑,又称腐刑,是一种残害男女生殖器的一种酷刑,没错不是只针对男性。司马迁曾经就遭遇过宫刑,但是单单我们以为的割掉生殖器是不能完全说明司马迁的痛苦和内心的强大。一般而言,男子叫去势。即先割掉其生殖器,然后带其去一密不透风的密室蹲上百日,等其伤口愈合。据说的因为受刑者伤口怕风,如果想苟全性命必须到密室中恢复,男性的象征没啦,还要被关百日禁闭,司马迁是怎么撑过来的不敢想象。对女子则叫幽闭,用很长的木棍凿其下体,使其失去生理和生育功能。受宫刑者,生理和心理都遭受到严重创伤,生不如死,如同行尸走肉,故又称“腐刑”。
司马迁死刑中的酷刑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他的目的是剥夺人的生命。然而古代统治者认为普通的死并不能震慑生者,古代的很多死刑是对肉体和人格的双重侮辱。
车裂,即五马分尸。历史中商鞅受到秦朝贵族阶级报复,最终商鞅车裂而亡。车裂将人四肢和头颅系在不同方向的车子上,使马拉动使人裂为五块。行刑时候刽子手特意放慢马的速度,将人慢慢拉死,可以说极其残酷。
五马分尸剥皮。剥皮本身是作为死后的附加刑,即让死者死无归属。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更加夸张的是其后逐渐演变成一种死刑,即活剥。明朝太祖朱元璋为了惩治贪官,便采取剥皮的刑罚。明朝大臣蓝玉便被以谋反罪将其逮捕下狱,并被剥皮实草。
凌迟。凌,缓也;迟,慢也。凌迟即缓慢的死刑,即千刀万剐。凌迟一般用刀,并且用严格规定,最多刀,连割三天。据说明朝崇祯年间,郑曼便足足割满刀,真就千刀万剐。《宋史》记载:“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双眉,双肩,双乳,双肘……一步步最后到心脏。有一些刽子手甚至将凌迟视为看家手段,“精益求精,细工出慢活”,在犯人身上做足文章,犯人往往被割得体无完肤,但依然留有一口气。凌迟是中国历史上最残酷,最野蛮的刑罚。
凌迟绞刑。即用绳子勒住犯人脖子使其窒息死亡。严格意义上来说绞刑不算是一种酷刑,自杀之人也常常采用上吊的方法终结自己生命。但是真正实践当中,却往往没有那么简单,绞刑常常和“弃市”并用,即在市场执行绞刑并暴尸,故死者不但痛苦还极其耻辱。
酷刑是惩治犯罪的手段,但同时也是人类套在自己脖颈上的枷锁。如今,酷刑在中国已经被废除,但是酷刑思想依旧残留,程序性酷刑,司法实践中的严刑逼供依旧没有断绝。法律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还有保障人的权利,其中也包括罪犯的权利,屈打成招是对正义和法律本身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