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地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得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上文选自鲁迅先生的《药》,描述了封建时代下人民群众的愚昧思想—人血馒头包治百病,以及最后一批刽子手的形象特征。
刽子手
又称行刑者,封建社会死囚犯的操刀人,“刀起头落”就是对于这种工作最好的描述之一。
相信很多读者,都想知道封建社会特有的职业—刽子手,究竟是怎样的。
刽子手一般都是穿黑衣,鲁迅先生笔下的《药》对于刽子手的描述也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黑衣才是刽子手行刑时所穿的行头,而并不是像电影里看到的露着臂膀,穿着大红衣服,这其实是不符合现实的。
关于刽子手穿黑衣,其实也是比较好理解的,一者刽子手穿黑衣是对即将面对死亡的囚犯的尊重,毕竟死者为大;二者是穿给囚犯的家属看的,假设穿着大红衣服去行邢,会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刽子手会有额外收入,死囚家属会给刽子手塞钱,以求得行刑时“麻利点”,让死者减轻痛苦,同时希望他们在砍头时带点皮肉,就是封建观念里的“留全尸”
要做到刀起头落,是非常考验刀功的,刽子手是门手艺活,想要从事这门手艺,就需要拜师。师父平常会拿冬瓜给徒弟练习,出刀讲求快、准、狠,砍到分毫不差,才叫出师。
行刑时刽子手“喊其名”,听到“数答之”才可以行邢,以免错杀。行刑时也会有助理,主要是分散死囚犯的注意力,然后刽子手以迅雷之势给他一个痛快。
刽子手也有行规,在封建社会,刽子手属于“损阴德”的行当。所以有“刀不过百”的说法。当一个刽子手已经杀了99名囚犯的时候,他就必须离开这个行当,不然就会“遭天谴”,也就是“杀人九十九,一定要收手”。
当一个刽子手离开这个行当,其实就相当于没有了收入来源,古代也很少有女人愿意嫁给杀过人的,所以刽子手的晚年生活是非常凄惨的。
直到年,北京政府颁布《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需用枪毙”。刽子手这个延续了千年的职业,才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