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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13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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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停手,难道杀头是儿戏吗?说停就停?

文/云云看历史

有的影视剧里有人要被杀头了,这时候突然有人骑着马手里举着圣旨,高喊“刀下留人”,然后刽子手就停手了,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假传圣旨。当初总以为是刽子手身份太低,所以对于传旨人的话不得不听,后来才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时间到了就行刑也是严格规定的,没有理由,任何事情都不能中断行刑,那为啥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停手,看这13个字,换你也不敢下刀。这十三个字记载在古代的律法上,那就是“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意思是说如果死囚要被行刑了,突然说自己冤枉,是得再让他陈述一遍的,当官的也得再查一遍。

以前看的很多影视剧以及文学作品,给我们传输的思想都是在古代,因为阶级不同,底层百姓的命是不值钱的,有钱有势的人杀了人有的是办法不用被处刑。但是在古代也有人说:皇上是舟,百姓是水,还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我们今天不讨论古代有权有势的人是不是不拿人命当人命,这件事不是我们空口白牙能够讨论出来的,也不是影视剧演的是什么,什么就是正确的。我们今天就说古代刑法对百姓的保护。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关于法律的思想就很成熟了,而且在西方,奴隶社会就有了法律,所以在古代并不是不讲究法治,只讲究人治,而是为了皇权的绝对权力,而相对弱化了法治,但是如果案件上报到了官府,不依法办理,被检举之后是要杀头的。所以没有利息牵扯的情况下都会依法办理。而在宋朝法律上就有一条和今天讲的内容有关的律法,那就是明确规定了,犯人临死喊冤就必须得重新查明情况。

宋朝时期一个妇人跑到官府状告自己的继子,说继子要谋害她。当时处理案件的官员不想查,于是抓了这个叫王吉的继子屈打成招。草草断案,把王吉关了起来。后来没过多久告状的妇人死了,官府的官员才觉得这个案子不太对,后来上报给皇上,皇上也觉得有问题。派人查了之后没有继子王吉谋害妇人的证据和动机,于是把王吉释放了。

其实这个案件能从地方上报到皇帝面前,能说古代视人命为草芥吗?这让小编想起来曾经看到的清朝某位皇帝每天批改的奏折里面,有一个地方官员每天都想给皇帝递信问皇帝身体好不好,然后每次皇帝都会给他批复自己身体很好。也因为法律里面有对于冤假错案必须得严肃对待的条例,所以刽子手才不敢在有人喊刀下留人之后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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