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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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汉代就有邸报,《说文解字》对“邸”字的解释是“属国舍也”,汉代采用郡国并行制,诸侯朝见要有住宿的地方,在外地称为“馆”,在京师则称为“邸”。南宋徐天麟在《西汉会要》中解释鸿胪寺下设郡邸长丞的职能时说:“郡国皆有邸,所以通奏报,待朝宿也。”这是“邸报”的源起,但目前既没有出土的汉代邸报实物,也没有更详细的记载。
直到晚唐,文学家孙樵在《读开元杂报》中第一次详细描述了邸报的形态,他当时得到的数十幅书,“系日条事,不立首末”,按日期记事,没有明确的开头和结尾。孙樵记录的杂报内容包括“某日,皇帝亲耕籍田,行九推礼;某日,百僚行大射礼于安福楼南;某日,安北诸蕃君长请扈从封禅……”,非常简短、平实。
孙樵开始并不认识邸报,他自述“樵当时未知何等书”,直到有客从长安来,告诉他这应该是开元年间的东西,才恍然同意。孙樵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他的不熟悉也透露出当时邸报的流传范围是有限的。
幸运的是,我们今天还能看到唐代邸报的实物,大英图书馆藏有一“敦煌进奏院状”残页,年由斯坦因从莫高窟带走,运往伦敦,被认为是现存最早的邸报实物。它是唐僖宗光启三年(年),由当时归议*节度使张淮深派往朝廷的进奏官从唐僖宗的行在凤翔发回沙州(今敦煌)的。这份进奏院状长97厘米,宽28.5厘米,无报头,全文两千余字,用毛笔抄写,内容主要是反馈张淮深向朝廷申请旌节的进度,其中也涉及一小部分凤翔的时事状况。
“进奏院状”的称呼延续到了宋代,北宋对进奏院制度进行了改革,不再是由地方派出的官员管理文摘信息的传达,而是由朝廷设立“奏官”,专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整理与传达工作。
得益于两宋生产力的进步和驿路系统的发达,邸报的运行成本降低,关于“邸报”的记载开始大量出现。这时邸报的数量更大,信息也更丰富,民间对邸报也更为熟悉,不再像唐代的孙樵“当时未知何等书”了。邸报本脱胎于官文书,受限于篇幅,邸报上的文章经常是官文书的摘要,而不是全文,宋人汪应辰在《与李运使书》中就说:“垦田之议,顷于邸报中见之,颇讶其首末不贯穿。今得见全文,幸甚。”
除了汪应辰外,宋代许多著名文人也都阅读并讨论邸报。王安石《读镇南邸报癸未四月作》诗中说:“赐诏宽言路,登贤壮陛廉。相期正在治,素定不烦占。”苏轼则有诗云:“坐观邸报谈迂叟,闲说滁山忆醉翁。”陈宓、陈杰各自有《阅邸报》诗在文集中……无论讨论的内容为何,阅读邸报已成为士大夫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
明清时期,邸报的编写职能收归通*使司所有,这时印刷术已相当成熟,但因为邸报的时效性,还是以官员抄写为主。明代各省布*使司等要害部门会在北京、南京设“提塘官”,负责运送邸报,同时掌管文书转迁,清代依然设提塘官一职。邸报本身依然限于官府内部,但是出现了专门抄录邸报牟利的商人,在商业的介入下,阅读邸报变得更容易,邸报也因此一步步走向市井之中
来源
中国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