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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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文学精品创作,根据《河北省作家协会“出作品、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河北省作家协会大报大刊发表奖励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河北作家征集年发表于全国大报大刊的文学作品。作品经审核、公示后,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一、征集对象
河北省作协会员或户籍在河北的作家。
二、征集范围
(一)年内在《人民文学》《诗刊》《收获》《十月》《当代》《钟山》《花城》刊发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二)年内被《新华文摘》《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中篇小说选刊》选载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三)年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刊发的河北题材文学作品(专指聚焦时代主旋律,反映近年来河北中心工作、典型经验和模范人物的主题性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四)年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评论》刊发的有关河北作家作品的专论文章(千字以上,含省外作者)。
三、征集说明
(一)同一作品不累计奖励;
(二)由省作协组织创作并已支付相关费用的作品不再奖励;
(三)在征集范围内刊物的主题性专刊、增刊上发表的作品不在奖励范围;
(四)符合要求的征集作品形成“河北作家年大报大刊发表汇总表”。汇总表将于8月在河北作家网公示,公示后经省作协*组审议通过;
(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及时上报作品,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填写《年大报大刊发表奖励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多部作品须一篇一填);
(二)作品原件(不退还)或全本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邮寄至省作协创联部,快递外包装请务必注明“申报大报大刊奖”字样;
(三)非河北作协会员作家须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并标注“申报大报大刊奖专用”字样;
(四)本次征集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邮寄
邮*编码:
联系人:于枭
联系-
电子邮箱:hbcy
年6月1日
来源:河北作协
本期编辑:马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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