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里的常用字也就两三千个,一般没人念错。如果离开学校多年,遇到一些不太常用的字或者冷僻字,念错的情况就在所难免。
有人会自嘲说,我只是把学校教的知识还给老师了。实际上,人的记忆有限,新事物进了脑子,一些经久不用的信息就在脑子里淡化了,谁还能不还老师点东西呢。
清朝《嘻谈录》里有个关于念错字的笑话,您可能听过。说的是清朝一个县官的职务是花银子买来的,斗大字不识一箩筐。一日,县官升堂断案,师爷呈上的名单上写着:原告郁工耒,被告齐卞丢,证人新釜。
县官点原告的名字,唤道:“都上来!”仨人听了,一起上堂。县官怒道:“你们都来干嘛?我叫的是原告!”师爷陪笑打圆场说:“原告的名字另有念法,叫郁工耒。”县官问罢原告,又喊被告的名字:“齐下去!”仨人只好一起退下。师爷赶紧说:“被告的名字也另有念法,叫齐卞丢。”
念到证人的名字时,县官迟疑了一下,问师爷,这俩字是不是也另有念法?师爷说是的,念新釜。县官转怒为喜,笑道:“幸亏问你了,差点喊他亲爹!”
笑话归笑话,生活中看到不认识的字,人们往往也会使一诀窍,不知道念什么,就啃半个字念。还别说,蒙对的机率还不低。就算念错了,在一般的场合也无伤大雅。
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应该尽力避免念错字。即使口误念错,自己发现了纠正一下,没什么,谁还能不出差错。要是自己没在意,有的学生也会帮忙纠正。
如果老师对某个汉字的读音一向不确定,又没查过字典,念错了被学生纠正,这时候就看气量了,有的老师可能不是虚心接受,而是恼羞成怒,觉得学生当众让他(或她)难堪了,引发师生间的不愉快。
年,《人民日报》曾针对这个问题发了一篇通讯,题目为“不要给字起外号!”
该文作者应该是教育工作者,他说,他认识的一位教员同志(老师),上课从来不备课,后来谈起这事儿,对方说:“教个毛孩子还用准备课,不认识的字,上了课叫学生先查查,就解决了问题。”
当时毕竟还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各行各业在草创阶段,教学工作还不够严格。
通讯作者又问那个老师,如果学生问你呢?对方却说:“那很简单,就给学生说:现在实行自学辅导,自己查字典,记的牢,不要光依靠老师。”说罢,他还讲了之前的一件事,有一次上课,他把“如火如荼”的“荼”字念成了“茶”,学生们说:“老师,不是茶,比茶字还多一道呢!”
这位老师查了字典,发现自己念错了,但他怕丢人,降低自己的威信,就对学生们声称:“不是我念错了,是这个字有两个音,我在学校时老师就教我念茶。”就这样蒙混过关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通讯作者在报纸上痛斥道:“课前不准备,上课抱佛脚,强不知以为知,这种教学方法,是极不老实,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不是一个人民教师应有的工作态度,提到原则上来讲,就是白吃人民的小米。”
文中还举了其他的例子,有些老师对字认不清,也不查字典,将错就错,比如把残酷的“酷”念成“皓”,洗濯念成洗“翟”或洗“耀”,把怙恶不悛的悛念成“俊”,把诞生念成延生,诸如此类。
该文最后说,这些老师的工作态度不对,不求甚解,希望他们多查字典多问人,切勿将错就错,给字“起外号”,否则就是误人子弟。
70年前的报纸上说的这种情况,现在远没那么严重了,但还有。有的老师因为面子问题,念错了字特别反感学生纠正。其实大可不必,并不是说老师不知道某个汉字的读音,知识面就不如学生了,能念对的学生通常只是刚好认识那个字而已,所学科目跟老师还差得远呢。
遇到这种情况的老师,不妨重温一下韩愈的《师说》,“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只要放平了心态,大大方方地承认出错,学生会更尊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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